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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194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五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一)山东省内使用统考或联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播音主持类专业使用联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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