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南昌理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2084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执行以下原则录取:

(一)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中,艺术类本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艺术类专科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

(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排序录取。

2. 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排序录取。

3. 艺术类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 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未涉及专业且我校未组织专业考试,承认同类高校在该省组织的相同专业校考成绩, 校考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本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专科:体育运营与管理)文理兼收,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