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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1阅读量:2801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6.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准。

(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课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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