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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办)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省统考或省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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