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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267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二条  特殊类别项目录取规则:

(一)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学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山东省美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使用山东省美术、体育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统考批次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美术类)=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体育类)=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

(三)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位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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