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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传媒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221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1.开展专业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导表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新媒体导演方向)、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直接按文化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其余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相关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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