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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2124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

1.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音乐表演在山东认可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2.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文化成绩为排序分,若文化成绩相同,比较专业成绩;

(3)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音乐表演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若专业成绩相同,比较文化成绩;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限参加了我校2021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报考,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比较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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