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备注 |
美术学 | 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录取时将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 |
书法学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
音乐表演(声乐)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
音乐表演(器乐)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
舞蹈学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
音乐学(声乐)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
音乐学(器乐)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
广播电视编导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
表演 | 同上 |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
舞蹈表演 | 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 |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 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报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入学后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护照原件,否则将无法注册俄方学籍。 |
第二十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计划按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