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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2253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录取原则

备注

美术学

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录取时将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音乐表演(声乐)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音乐表演(器乐)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舞蹈学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成绩×70%

音乐学(声乐)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音乐学(器乐)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广播电视编导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表演

 同上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50%

舞蹈表演

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报考考生还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入学后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护照原件,否则将无法注册俄方学籍。

第二十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计划按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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