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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214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艺术类综合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艺术类综合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备注:在我校艺术类统考招生专业中,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等5个专业使用美术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音乐统考成绩,只招声乐方向和钢琴方向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办法为:①如该省(区、市)投档使用艺术综合分排位进行投档,则我校艺术类综合分为该省投档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②如该省(区、市)投档分别使用文化分、术科分排序进行投档,则我校录取时使用的艺术类综合分=术科分+文化分。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艺术类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统考成绩高分的考生)

艺术类表演专业,使用省统考或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考生术科统考或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按其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所在省份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学校将按术科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录取。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此外,广东省考生必须持有广东省艺术类校考准考证方能报考。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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