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205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体育类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录取规则:

(1)招生认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文化和专业统考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考成绩*70%);

(2)艺术类专业考生仅招收文科考生,新高考改革省市仅招收历史首选科目考生。不区分艺术文、理科的省份除外(如江西、甘肃、贵州等省均不区分科类)。具体事宜详见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省外体育考生文化上线,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其次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在湖南省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