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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188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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