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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210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一)美术类、体育类、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再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山东省认可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其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仍相同,再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四条  如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有特殊要求,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学院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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