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2053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凡已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录取控制线,根据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对未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二)我校原则上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