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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2191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

1.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相应的艺术本科线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2.内蒙古艺术类除外,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内蒙古艺术类录取时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若出现录取排序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第二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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