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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2241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1)艺术类录取办法

我校2021年在各省(自治区)均不设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录取使用的专业课成绩为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使用的文化课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高考控制分数线,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我校2021年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甘肃共12个省(自治区)设有艺术类招生计划。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已公示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省(区)的录取办法如下:

①河北省

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唢呐)、音乐表演(竹笛)、舞蹈学(师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

音乐表演(唢呐)、音乐表演(竹笛)、舞蹈学(师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内蒙古自治区

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

③辽宁省

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古典打击乐)、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音乐表演(二胡)、音乐表演(古筝)、音乐表演(琵琶)、音乐表演(扬琴)、音乐表演(中阮)、音乐表演(竹笛)、音乐表演(大提琴)、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动画、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古典打击乐)、音乐表演(民族打击乐)、音乐表演(二胡)、音乐表演(古筝)、音乐表演(琵琶)、音乐表演(扬琴)、音乐表演(中阮)、音乐表演(竹笛)、音乐表演(大提琴)专业:按“专门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黑龙江省

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学(师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师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山东省

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公共艺术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统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

动画、公共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数(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30%计算),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未公示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省(区)的录取办法为: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我校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2)体育类(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2021年在河北、辽宁、山东和河南省共4个省份设有体育类招生计划。考生须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及体检标准,并参加生源省份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我校体育类各专业在各省的录取办法如下:

①河北省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该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辽宁省

体育教育(师范)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各专业按以下方式录取,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山东省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山东省体育类常规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该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河南省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河南省提前批体育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该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70%]),按公示计算出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2021年体育类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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