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2078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3.凡填报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2021年音乐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4.凡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语授课)投档考生需参加内蒙古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专业课考试。考生在专业课合格、高考文化课分数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5.凡填报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2021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6.凡填报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体育统考成绩合格,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