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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2160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美术类和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出现文化课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美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书法学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书法类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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