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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戏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213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1)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的所有专业:

表演(京剧器乐)、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戏曲舞蹈)、表演(戏曲形体教育)、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多剧种表演)、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多剧种器乐)、表演(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校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者。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舞台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将专业校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者。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高考成绩×0.4

(3)新媒体艺术系: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专业,美术及设计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将专业统考成绩 60%、高考成绩 40%相加,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者。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成绩×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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