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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227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院系

专业(招考方向

录取原则

中国音乐

理论研究院

(音乐学系)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线上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高考成绩折算分”相同时,按照线上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特长)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特长)

音乐学

(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

音乐学

(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

艺术管理系

音乐学(音乐管理)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线上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复试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中国声乐

艺术研究院         (声乐歌剧系)

音乐表演(中国声乐)

音乐表演(中国歌剧)

管弦系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国乐系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钢琴系

音乐表演(钢琴)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

指挥系

音乐表演(指挥)

高考成绩折算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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