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宁夏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8阅读量:316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

(一)宁夏本省区录取艺术类考生,按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执行。

(二)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2.各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分文理,不分专项(声乐/器乐)统一排序。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详见《宁夏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体育教育(教师教育)专业招生录取:凡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出档比例调档,我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对、公示,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请,经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公示后予以择优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经考生所在省招办审核、公示后即可录取。详见《宁夏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见《宁夏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