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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7阅读量:269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三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山西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后,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70%)和专业成绩(30%)计算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五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项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文化课(30%)及体育专项成绩(70%)计算综合分后,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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