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区、市)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录取,其中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美术类专业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按照教育部文件及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专项测试合格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