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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4阅读量:276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2.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文体综合成绩(文体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体育专项成绩×70%)均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按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

(3)高水平运动队

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单考单招文化考试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在文化达到学校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20%。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在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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