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贵阳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4阅读量:253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江西省音乐与舞蹈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和湖南省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专业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排序规则执行。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