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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昌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3阅读量:266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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