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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1阅读量:283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投档分数和专业分数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分数相同,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再同分,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省联考分数,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水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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