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17阅读量:2495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四条  我校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录取时,在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上线的基础上,以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总分相同时:总分有对应排位的,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总分没有对应排位的,依次比较术科、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