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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7阅读量:288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的美术设计类本科考生,专业成绩以相应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为准,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份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按折合分择优录取。

2、已组织专业校考省份的美术设计类本科考生,须我校美术设计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类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所属美术设计类本科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福建省考生的录取在遵循福建省艺术类“一档多投”的相关规定前提下,我校再对进档考生分科类分专业按照折合分择优录取;除福建省之外的其它省份美术设计类进档考生,我校将视各省相应录取批次的科类设置情况和具体要求,分科类(或不分科类按艺术综合)不分专业按照折合分择优录取。

3、美术设计类本科录取折合分计算方法及同分优先原则:折合分=(专业成绩÷300)×50+(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50,已组织校考省份考生的专业成绩即为校考专业成绩,未组织校考省份考生的专业成绩为相应省份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分数计算范围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折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二)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表演专业成绩采用考生生源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须对应专业方向),舞蹈学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2、我校的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器乐两个方向。招收的声乐方向考生学校仅以美声、民族唱法安排教学;招收的器乐方向考生仅限统考主专业乐器种类为琵琶、二胡、中阮、古筝、竹笛、扬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钢琴的考生。其中,古筝只招收湖南省、河北省生源考生,竹笛、萨克斯只招收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生源考生。

(三)美术设计类专科专业录取原则: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美术专科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生源省投档规则确定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综合科目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规定的条件,经学校专业测试合格并与我校签订了协议,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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