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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7阅读量:2597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二条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编导类、摄影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等七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高低排序,择优录取。总分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同时报考美术类五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同时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二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的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在总分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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