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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6阅读量:271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三条 学校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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