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招生录取
(一)合格比例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分别按照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湖南省招生计划人数4倍比例划定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二)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7年4月10日前公布考生成绩与合格分数线,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查询详细情况。
2017年4月15日前,我校将通过“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专业校考合格考生信息,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三)录取规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