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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4阅读量:2755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录取分为三大类: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和编导制作类(广播电视编导)。

河南省: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依据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均采用当地省(市、自治区)艺术统考成绩。

第十五条  我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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