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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2808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以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分配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使用校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音乐类使用山东省内高校联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按《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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