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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2617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

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若综合分相同,按照文化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校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100*70%+文化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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