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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政策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
山东省使用七校联考专业测试成绩,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环境设计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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