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烟台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2810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

山东省使用七校联考专业测试成绩,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环境设计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