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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2491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四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一)山东省内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4个本科专业使用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模特)2个本科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2个本科专业(方向),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舞蹈学(体育舞蹈)本科专业(方向),使用体育舞蹈类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承认联考及其他本科学校成绩,主项为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等)并取得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可填报。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体育类本科专业按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

(二)山东省外

1.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承认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本科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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