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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16阅读量:2594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成绩;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1.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 美术(设计)类、书法学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根据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艺术类专业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 专业之间分数优先,无专业级差。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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