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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规则。在非平行志愿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该省区公布的录取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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