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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10阅读量:271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附件:2019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

一、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乘以2.5加上文化成绩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体育教育专业

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运动训练专业

(一)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成绩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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