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09阅读量:273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三)音乐表演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治区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专业统考成绩×0.6与高考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舞蹈类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治区舞蹈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根据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发音器官残疾,无色盲、夜盲;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要求录取,如无具体要求,则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依次比较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文化课投档总分、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网站统计

豫公网安备 411281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