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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05阅读量:269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4.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联合考试(简称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我校招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用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7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30%加起来的总成绩作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对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成绩仍相同时,根据各省的平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我校招收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用所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的7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30%加起来的总成绩作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对基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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