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 | 录取 | 录取校考 | 录取校考 | 录取校考 | 录取最低 |
小计 | 4 | 80.6 | 13 | 14 | 136.984 |
广东 | 4 | 80.6 | 13 | 14 | 136.984 |
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合成分=校考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折算分
文化成绩折算分=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满分(100分)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为:一本参考分数线=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暨南大学2018年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市 | 录取 | 录取校考 | 录取校考 | 录取校考 | 录取最低 |
小计 | 9 | 78.5 | 20 | 21 | 135.345 |
广东 | 8 | 78.5 | 20 | 21 | 135.345 |
江西 | 1 | 82.72 | 1 | 10 | 159.001 |
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合成分=校考专业成绩+ 文化成绩折算分
文化成绩折算分=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满分(100分)
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为:一本参考分数线=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