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工正、安全有序。作为国家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中国第一所艺术类职业本科大学,现结合我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将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核,不再组织线下集中考试。考生需按要求在指定APP上报名及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我校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委集中进行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评。录取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
现将我校2022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本科)校考考试大纲公告如下,请我校涉考省份准备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本科)校考的考生认真复习备考,诚信参考,并预祝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金榜题名。
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专业 一、考试科目:钢琴演奏 二、考核目标 三、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四、考试要求 1.完整弹奏练习曲一首(《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作品299》以上程度)。 2.完整弹奏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 3.钢琴弹奏考试时长不超过15分钟。 4.必须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本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 五、考试的知识技能点 1.钢琴弹奏的基本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 2、弹奏作品的技术难易程度; 3.音质、音色、音量的变化,音准、节奏、速度表现,声部、层次表现; 4.作品音乐风格阐述,音乐表达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5.演奏气质、仪态、视觉形象。 六、参考书目 1.《车尔尼钢琴练习曲50首:手指灵巧的技术练习作品740》,出版日期与出版社不限); 2.《肖邦练习曲集》(出版日期与出版社不限); 3.《中国钢琴名曲30首》(2018年4月),魏廷格编注,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4.《贝多芬奏鸣曲集》(2000年3月),(德)B.A.瓦尔勒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5.《巴赫钢琴十二平均律曲集上卷》、《巴赫钢琴十二平均律曲集下卷》(出版时间与地点不限); 6.其他同层次的钢琴作品。 音乐表演(声乐美声唱法)专业 一、考试科目: 声乐演唱 二、考核目标 三、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四、考试要求 五、考试的知识技能点 六、参考书目 音乐表演(声乐民族唱法)专业 一、考试科目:声乐演唱 二、考核目标 三、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四、考试要求 五、考试的知识技能点 六、参考书目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 一、考试科目:声乐演唱 二、考核目标 三、考试分值:满分100分。 四、考试要求 五、考试的知识技能点 六、参考书目 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 一、考试基本要求: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设定: (一)基本功测试 30分 (二)技术技巧 30分 (三)舞蹈片段或组合 40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一、影视评论(分值35) 二、美术鉴赏(分值25) 三、动画常识论述(分值40) 播音与主持专业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方式: 三、考试分值: 四、考试技能点: 五、参考书目: 六、考试要求: 影视编导专业 一、自我介绍 二、编讲故事 三、影视评述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一、考试科目(总分100分): 二、考试内容: 三、视频规格: 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涉考省份、招生计划、网报时间、校考要求、考试安排等一切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近期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官微等官方平台发布的各项权威公告,招生简章发布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录取规则以教育部高考阳光信息平台公布的《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为准;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涉考省份考生报考必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考生所报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涉及有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方可报考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的校考考试。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方向),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校考; 3.因疫情防控等不可预测与不可抗力等因素,我校保留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培训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培训班;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它费用;对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培训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以上所涉及的所有内容最终均以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同时以我校官网、官微等官方平台所发布最新权威公告为准。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白云路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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