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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1-06-10阅读量:208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一、学校名称:唐山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9

三、校区、校址:学院现设有校本部(包括大学道校区、学院路校区)和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1.校本部大学道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

2.校本部学院路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学院路41号

3.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河北省玉田县兴玉路350号

四、联系方式:

1.校本部电话:0315-3863129、3863537

网址:http://www.tstc.edu.cn

2.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电话:0315-6159075

网址:http://www.tssyytfx.com

五、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六、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七、录取规则及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相关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不预留计划。

2.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本科日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本科德语专业招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高考英语笔试成绩应达到115分(满分150分),英语口试成绩达到120分(满分150分)。

3.普通类录取规则:

(1)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所填报高考志愿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不设专业调剂。

(3)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同专业组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5)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6)“调档比例”和“征集志愿”均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4.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分声乐、器乐)、舞蹈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普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体育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①如该省按综合成绩投档,则依据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如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同分考生录取规则不明确,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②如该省不按综合成绩投档,则依据我校制定的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根据各省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同分考生录取规则不明确,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体育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我校制定的综合成绩(含小数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5.公费师范生的招生按照河北省、唐山市有关部门文件政策执行,录取批次及要求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对于各省(区、市)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政策执行。对于加分投档的考生,所加分数在专业分配时予以认可。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公布的体检标准执行。

8.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我校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填报。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收取标准:每生每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校本部为:500元、800元两档;玉田分校:500元。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和我校相关政策要求,经申请可获得资助。

十、2021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各相关专业的特殊要求,以及各专业上课地点,以相关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一、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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